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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美,司机涨工资未果心生不满 辞职前偷卖货车车轮

发表时间:2023-11-29

孙某,50岁,远程货车司机,因与老板协商待遇未果,筹算再出一次车后便告退。可车到了目标地,他却改了主张,卖了货车车轮,拿走预付的出车款一走了之。

  6月19日,柯城区人平易近法院依法以职务侵犯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8个月,缓期一年履行。

  2013年6月,孙某被一家公司老板叶某雇佣为货车司机,担任衢州至湖北随州之间的来往。合同中,两边商定月薪4500元。没多久,孙某与老板叶某就在出车资用报销问题上呈现了争议。

  转眼到了9月,在增添待遇的要求没有被知足后,孙某就有了告退的设法。

  他筹算再出一次车后就告退。这一次,达到随州后,副驾驶姑且有事分开,不能不临时在随州逗留的孙某想着待遇问题,怨气渐生。

  “归正归去也是告退,不如卸失落车轮卖点钱。&rd����APPquo;有了如斯设法,孙某立即对叶某托辞货车需要补缀。在将货车驶至随州铁路泊车场后,孙某卸下货车8只车轮,以9600元的价钱卖给了本地一家补缀厂。后经判定,8只轮胎价值人平易近币21600元。

  经由过程GPS系统发觉货车长时候住手的叶某渐生疑虑,而此时的孙某已关失落手机带着卖车轮所得和46000余元出车款前去山东逍遥。在经由过程其他司机找到货车领会环境后,叶某向警方报案。

  柯城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孙某操纵职务上的便当,将本单元的财物不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年夜,其行动已组成职务侵犯罪。孙某归案后照实供述所犯法行,且在案发撤退退却赔了全数赃款,并在庭审中志愿认罪,可从轻惩罚,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。